044 灵狱地下城的五福街 (求推荐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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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星回过头去,发现是那个印地学生。

这个印地学生肤色很白,长相有点接近西洋人,样貌和气质皆上佳,一看就知道是那种高种姓印地人。

高种姓印地学生热情道:“感谢您刚才救了大家,我叫舒克拉,认识你很高兴。”

沈星微微一笑,没有说话。

印地学生舒克拉又说道:“上学期我就想认识您,可惜没找到机会,有空的话,真诚邀请您到我郊外的别墅做客。”

沈星只好再次报以微笑。

舒克拉停下脚步,向他挥手示意再见。

他可能还有同伴,或他是正式学生还有其他课要上,他就不和沈星同行了。

沈星刚才在教室里已经注意到他。

所有人都瘫倒在地上不清醒时,这位印地学生舒克拉虽然也在痛苦挣扎,但他和艾琳娜老师一样,只是四肢无力,意识状态还是清醒的。

所以,这位印地学生舒克拉很不简单。

其他同学可能连发生了什么都想不起来,他却知道我“救”了大家。

沈星现在只觉着有趣。

没想到新学期第一堂课就发生这种事情,估计接下来会更加混乱和有趣吧?

惭愧,我怎么会有如此邪恶的念头?

难道,我真是大魔神?

不,我是地球人,永远的中国人,才不是什么大魔神。

******

镜头转到灵狱这边。

不死的乔带着大尸兄,还有二师兄艾马尔,走了很长的路。

他们总算找到一个阿卡姆小镇,此前都是那种小村子。

阿卡姆小镇里有时会有人类修炼者,他们对尸魔有很深的敌意,认为尸魔只有意志没有思想,一定会仅凭意志想要消灭作为外来生物的人类。

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不死的乔决定让大尸兄待在镇子外面,最好是石柱外面。

大尸兄也不会生气,他很听话,不死的乔说怎么做,他就怎么做。所以他慢慢往回走,走到石柱外面很远的地方,然后静静地坐在水草地上,一动也不动,看上去像一尊石像。

……

不死的乔和艾马尔继续往前走。

这个小镇的规模应该还可以。

从遇到小镇最外围的石柱开始算起,他们足足走了有十公里,期间还看到农田,最后才看到小镇的轮廓。

这说明这个小镇的面积比较大,足以容纳大量的人口居住,里面就可以有各种商铺,适合探路者进行补给。

艾马尔现在已经适应这具身体,他已经廋了许多,为了控制体型,他拼命减肥,不敢吞食空气中的那种特殊物质。

不死的乔警告他,“魔灵是必须吃东西的,如果只是吞食空气中的那种特殊物质来维持生存的话,就会像缺乏营养那样很快就会失去更多的记忆,会慢慢变成丧尸。”

艾马尔吓坏了,他可不想再失去记忆。

他足足廋了一大圈,差不多快恢复到赵四堡之前的体型状态,但看上去仍是大皮球,里面充满了特殊气体,看上去还是很不协调。

他这种体型,急需进健身房去受点罪才行。

艾马尔太清秀了,而且性格上好像还挺秀气挺害羞的,不死的乔有时候干脆称呼他“女士”算了。

“艾马尔女士,我们快到小镇了,你想买点什么东西?化妆品,或者是佩戴在胸前上的那种玩意,要不要我送你一打,红的紫的粉的通通来一样?”

不死的乔说完,又赶紧摇头自我纠正。

“噢,不,不行,你那种尺寸肯定买不到,可能人家不建议你佩戴,你也不需要佩戴,你太小了,还没图钉那么大。”

艾马尔像个腼腆的小姑娘,任由不死的乔怎么开玩笑,都不回应。

不死的乔太寂寞了,大尸兄是个尸魔,相当于傻子兼哑巴,所以他必须找艾马尔说说话,否则,漫长的旅途会把人给闷死。

可是艾马尔非常腼腆且内向,又刻意保持剑士的风度,不像他们探路者喜欢胡乱开些荤素不忌的玩笑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剑士是仅次于贵族的特殊阶层,他们不需要纳税,而且享受贵族们拥有的某些特权,可以有自己的私人奴仆,和一块小小的领地,在自己的领地上他们就是领主,可以“胡作非为”,但是这些特权大多不可以继承给后代。

他们比武士要高一层,比骑士低一层,但某些时代或有些国家,他们和骑士是同一阶层,都被人称为爵士,甚至可以继承一代。

艾马尔的剑士身份应该是比较特殊的,属于从父亲那里特许继承一代的那种。

“所以,我是不是应该称呼您——艾马尔爵士?您等下准备吃点什么好吃的?我让仆人们去买,或者,吩咐管家赶紧让厨子去做。”不死的乔又自言自语道。

艾马尔实在憋不住,只好开口道:“先生,您不用这样称呼我,叫我艾马尔就好。”

不死的乔很愤怒,转过头来怒吼他,“一路上好几个小时你总算开口说了一句话,你这该死的臭皮球,我呸!”

艾马尔只好默默把头低下。

他们俩总算来到小镇前,看到那个巨大的牌坊,上面写着“五福街”。

走进五福街。

不死的乔确信这里肯定没来过,因为这里看上去是华人社区建筑群,可以理解为“唐人街”的那种。

灵狱地下城里有个五福街,这说明棕榈城的五福街一定有过一个人,他死后堕入灵狱成为魔灵,后来又遭遇不幸,被魔神胎种侵蚀寄生融合变成魔神。这个魔神在濒死前利用短暂的记忆苏醒的机会,拼命复刻出他记忆里的五福街,变成这个阿卡姆小镇。

街上好像没几个“人”,好多店铺都是半开着,可能是因为现在是白天的缘故。

白天的话,魔灵和丧尸们不太喜欢出来,宁可睡觉或躲在屋里打麻将(华人社区当然流行打麻将了)。

值得一提的是,灵狱的白天黑夜和外界的不一样,白天只有七八个小时,夜晚有时长达十七八个小时,所以它一天时间很不固定,有时长,有时短,大概平均一天是十八个小时左右,最短的一天可能只有十三个小时。

三个彪形大汉拦住他们的去路。

其中一个说道:“你们是外乡人吧?想在这里驻脚的话,必须经得许老板的同意。”

这三个人都是魔灵,而且是相当于修炼者的魔灵。看他们脚下就知道了,他们牢牢站在小石头路面上,纹丝不动,说明他们的实力很强,精神力充沛。

如果看到那种走几步就飘起来的人,他们就是非常单纯的魔灵,没怎么修炼过,所以身体非常轻。

魔灵一旦认真修炼,就会在外观和思想层面和人类并无二致。

读者们可以把魔灵想象成灵狱地下城里的人类,除了不怎么需要吃饭外,和人类没有本质的区别。

他们该吃饭的吃饭,该睡觉的睡觉,该和谐的和谐。总之,生活还是比较安逸性福美满的,除了不能生育后代,也就不用操心孩子读书选学校的烦恼了。

噢,不对,灵狱地下城还是有小学校的,里面都是一些永远长不大的孩子。鬼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上学,而且一上就是几百个学期,就像柯南永远长不大那样。

不死的乔和他们争执。

“我走过那么多阿卡姆小镇,从来没有听说过要经得谁的同意才能驻留,而且我只是路过来补给的,你们这样做是错误的!”

“这是断魂街的规矩。”

不死的乔指着身后那个巨大牌坊,愤怒道:“不是五福街么,怎么变成断魂街了?难道你们是掠夺者,抢占了人家的地盘?”

掠夺者相当于土匪强盗的意思,他们会洗劫阿卡姆小镇,强行把小镇变成自己的临时据点,把不喜欢的人赶走。

那人解释道:“我们不是掠夺者,这里是断魂街,五福街就是断魂街,断魂街就是五福街,这是老龙王立下的规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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