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节101 有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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弓弦发出低沉的嗡嗡声,弩矢从雨滴的缝隙中穿出。为首的骑士将大部分身体藏在盾牌之后,全身上下的要害只露出一只透过面甲缝隙观察的眼睛。他一夹马腹,战马低下头去,弩矢从鬃毛上划过,撞在带有圆弧的盾牌上,留下一个浅浅的凹坑,滑了出去。

达贡扔下十字弩,他已经双手伸向第二把弩弓,但还是拐了个弯,拿起猎首斧。从刚才那一次射击的效果看,再进行尝试也很难形成杀伤。白马镇的骑兵至少在正面对敌的时候,盔甲防护的效果极佳,极大压制了自己家弩弓的效果。或者还有一种可能:博尔赫的骑士们知道白马镇有许多弩弓,所以特意练习了该怎么应对。

“杰洛斯,我护不住你。”达贡看了一眼首位骑士端枪的方法,知道他重右轻左,便向他相对薄弱的方向移动。“永远不要看我的脑袋,小心会被强光闪烁。”

“嗯?”杰洛斯微一皱眉,随后一笑:“谁用你保护了?”

骑士逐渐靠近,一道雷霆闪过,将街道照的雪亮。他已经看清了道路的情况,判断这里并没有陷马坑之类的玩意儿,于是开始提速。他在心中嘲笑对手,不管是半身人还是矮人,加上那个瘸子,看起来脑子都有问题。一个冲锋,不管用长枪命中哪个人的哪个部位,他们都会死。

这就是骑兵的威力和信心!

突然沉重的马蹄声让达贡完全专注起来,生死在一瞬间就能分出来。土元素和火元素的法力在体内聚集,“烁”字符文蓄势待发。恰在此时,杰洛斯突然向侧面跑去,他有力的双腿和灵活的身手完全看不出有伤的样子。只是一眨眼功夫,他就冲到房屋的屋檐下,手中的飞刀蓄势待发。

“连我都骗。”达贡微微一笑,“谁不是呢?”

“烁!”

强烈的白光闪烁,仿佛又造了一道闪电。这闪电来自地面,光芒直射骑士的双眼,战马嘶鸣起来。在骑士的控制下,战马依照惯性继续前进,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亦或是悬崖峭壁,它只当自己看不见,只当自己不知道。但是骑士必须知道敌人在那里,否则也只能根据最后印象往盲目的角度刺出长枪。

达贡当然会变换位置,不然等着变成长枪上的肉串吗?此时,完全没有时间浪费在任何不必要的动作上,面对骑士只能闪躲,绝对不能招架,哪怕是坚古族人也不能正面抵挡骑士的冲击力。至于砍马腿,那也只是一斧子买卖,若是只有一个骑士,或者只有一个冲击面,达贡还可以试一试。这是四个骑士的轮番冲锋,他不能在任何一波攻防中损失半分灵活性。

传说中坚古族人是可以正面抵抗骑士冲锋的——那就是传说。身为武器大师的托蒙德给达贡讲过其中的奥妙,根本就和坚古族人的身体素质无关,完全是一种全身重甲的特殊技法。

超重的坚古族全身甲在设计之初就考虑到重量分担的情况,它是有一种静止状态下可以让身体几乎不承受盔甲重量的“休闲”姿势的。在面对骑兵冲锋时,采用正确的动作,可以让盔甲与地面形成夹角,将几乎所有的冲击力全都引导向地面,盔甲的使用者只承受很少的一部分。这样一来,骑士就像撞上石头一样,可不是盔甲里面的矮人像是石头一样。

没有那种超重的矮人盔甲,矮人就不可能肉身抵挡骑士。达贡盯紧骑士的动作,看着他的眼睛和肩膀,判断他出枪的节奏。座下的马会有高低起伏,会让骑士在超重和失重之间循环,而马背上的射击或出枪节奏都与它有关,力越简单就会越准确。

达贡躲开了第一枪,骑士从他身边掠过,第二枪随后跟到,来自另一个方向。达贡立刻反向闪躲,发挥出他惊人的灵活性,身体在枪尖旁边擦了过去,还是不让它命中。同时,对前两枪的躲避同时是面对第三枪的假动作,他将猎首斧矛尖向下,长柄竖在自己脸上,尾纂向上,将它当做一个没有阻碍的滑动长杆。这是他的防守面,位于长枪和他的身体之间。借助倾斜的角度,长枪从长柄旁滑过,就像弩矢滑过了钢盾一样。

他让过第三骑时已经承受了一些冲击力,身体在地面上滑动十多厘米。虽然打滑了,但他依旧保持着身体的竖直稳定,而第四骑就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杀到。

达贡要抓的就是这次机会,他的猎首斧斧刃在下,此时向上撩起,与长枪相对而行。长枪凶狠,瞄准达贡的脖子,被他强行闪出几厘米,最后撞碎在肩甲、护颈和头盔三者的连接处。护颈直接被打断、打飞了,金属此时和破围巾没什么区别。鲜血与护肩一同滚落到地上,上面还有折断的长枪头。那长枪头是金属的,其尖端已经扁了、弯了,折断的部分是硬木,巨大的冲击力让达贡趔趄、旋转,但他的猎首斧同时命中了对方。

都是长柄武器,谁也不比谁短,谁也不比谁细。由于两个人的攻击同时到达,也就同时发挥了威力,谁也没能限制谁。达贡的肩膀和脖子受伤,那是偏转的穿刺冲击力造成的切割伤。第四名骑士的手臂被整个削下来,那是同样的冲击力传递到斧面上,自始至终都是挥砍。

第四个骑士少了胳膊,达贡少了些血,第五个骑士过来了。

飞刀出手,达贡听到了声音,他没工夫管,连用余光瞄一下的时间都没有。“烁”字符文第二次发射,与第一次不过五六秒的间隔,法力供应有些吃紧。长枪当胸扎来,不抖不晃不改位置,是个稳定的高手。达贡这一次是绝对没法挡,碰都不敢碰,一个打滚就往长枪远端方位滚过去,能避就得避,管不了是否好看。

在面甲的保护下,“烁”字符文的威力打了折扣,长枪追着达贡袭来,然后把装着弩弓的箱子直接撞碎。达贡藏在纷飞的木片与弩弓之间,东西散了一地,长枪没能找到他。直到这时,他才有功夫回头看看情况。

五名骑士完成一次冲锋,第四个家伙的手臂被砍掉了,他的脖子侧面还插着一柄飞刀,已经趴在战马上失去了战斗能力。居中的骑士也被飞刀照顾,但是达贡没看到飞刀插在哪儿,只看到马尾少了一撮儿,而那匹战马的屁股正在噗嗤噗嗤喷血,气急败坏地疯狂挣扎。

两臀中间的伤势的确能令马疯狂,它彻底失控了。扬起前蹄,踹向马脸懵逼的同伴,然后倒地打滚儿,将骑士直接掀翻,一头磕在地上。头盔中有血流出,人已经不动了,估计是完了。

这个杰洛斯太阴毒,太好了。既然骑士们没有挡住马屁股,那就是默认“请往这边攻击”。达贡深受启发,从身边捡起弩弓,瞄准欲射,可骑士们已经借着冲锋的劲头出去一截,正在高速转向,纷纷把屁股藏了起来。

突然,第一匹马脚下一软,腿骨喀嚓折断,把骑士摔了下来。“有坑!”第二名骑士喊道,从声音判断,那是博尔赫。杰洛斯和这人曾经交谈甚久,又有大仇,对他的声音非常敏感,听到后立刻喊出自己的判断。

五名骑士,已经死了两个:断了胳膊脖子中刀的一个,被马摔下来弄碎了脑壳的一个。一个已经成了步兵,虽然没死但也没了断腿马,挣扎着爬起来,努力调整身上的装备。

就剩下两个完整的骑兵,他们控制住惊慌的坐骑,完全停住,然后慢慢转身。博尔赫怒骂矮人的阴险,居然把陷马坑挖在防线后面。的确,达贡就是这么聪明。这世上,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骑兵都知道陷马坑,挖在正面只能形成威吓。他计划好了,“烁”字符文会首先晃晕人和马的眼睛,而骑士们冲锋之后要看身后来确保效果,同时调转马头,而他们这个时候对路线上的陷坑发现能力最差。达贡用长枪的矛尖戳出来一些小而深的坑,踩进去会“咬”住马腿,非常有可能折断骨头。果然,他的计划奏效了。

弩箭击发,射向博尔赫,被他用盾牌挡住。这些骑士的防护还是太好了,弩矢上的金属用量太少,不破防啊!达贡丢掉木头的弩弓,拿起全金属的猎首斧。坚古族人的古语说得好:想要碎肉断骨,就要多用铁,用更多铁。

还有两柄长枪……不,只剩下一柄了。队尾的骑士用长枪戳烂了木箱,他抬起枪看了看,有些失望的将它扔了。于是,达贡和杰洛斯要面对一个持枪领主博尔赫,一个抽出钉头锤的骑士,还有一个使用剑盾的步兵。挺好的,现在的局面还是劣势,可之前更劣,不是吗?

博尔赫开始冲锋,长枪架起,全速前进。达贡嘿嘿一笑,心想‘上次我站在街道中央,怎么,你以为我只能站在这里啊?’他发足狂奔,冲向远离杰洛斯的另一侧街道的房屋,半途中启动“坚”字符文,将猎首斧插在地上。

博尔赫继续向他冲来,长枪瞄准着达贡的后背,而达贡一头撞向屋门,仿佛投石机的石弹一样轰了进去。很显然,长枪不可能穿透墙壁继续追击,马也不可能跃上台阶追进屋檐下。直到这时,博尔赫才注意到地上还有根斜插着没有倒的长柄战斧,这才意识到不对劲。

谁让他用一侧盾牌挡住一只眼睛,剩下的那只还一直盯着达贡?他被吸引了注意力,在冲锋时少了一部分视野与专注,猎首斧就藏在这个盲区。马匹试图跳起来,马蹄成功越过长柄,但矛尖还是戳进了腹部。

这匹马几乎被切割撕扯成两半。

只剩一个骑士,他赶紧绕行,却觉得身子下的马越来越慢,越来越软。突然,这匹马毫无原因地吐着白沫倒了下去,他赶忙跳下来,一脸震惊和莫名其妙。

呼……噜噜……马居然想要睡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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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索斯其他书: 星平线 以魔法纪年 剑与魔法与出租车 二十面骰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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