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:极乐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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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顿饭吃得很快,期间李谦与叶剑都不再说话,只有杨秀偶尔开口,试图打破奇怪的安静气氛。

待结账后,三人离开圆梦阁,杨秀见李谦有些走神,便推了他一把。

“陪我去逛街吗?”

李谦下意识想开口拒绝,因为实在不喜逛街,觉得太过无聊。

但忽然想到过几日便要与杨秀分别,于是最终还是点点头,然后询问叶剑要不要一起去。

叶长歌的寿宴,不会很快结束,最快多半也得到夜里亥时。

叶剑却未答应,他已多年未回晋安城,此次不只是为了讨回母亲的遗物,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处理,比如到母亲坟头祭奠等。

随后他俩便与叶剑在圆梦阁前暂时分别,约好都住在同福客栈,接着乘坐兽车去到本城另一条极为有名的购物街。

此街名叫极乐街。

顾名思义,便是尽情娱乐的意思,也可说是幸福所在之处。

若探究其中深意,可追溯到净土宗圣经《净土三经》,指的是阿弥陀佛的净土,或者阿弥陀佛的世界,也就是佛教中阿弥陀佛成佛时,依因地修行所发四十八大愿所感之庄严、清净佛国净土。

《佛说阿弥陀经》载明,彼佛土以其国众生无有众苦,但受诸乐,故名极乐。

此刻正是极乐街最热闹之时,只见人流如潮,有挑担赶路的,有驾车送货的,街道两旁茶楼、酒馆、当铺、作坊等一应俱全,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。

不过这些都只是“听风阁”、“怜香居”等销金窟的陪衬点缀。

李谦其实对“怜香居”很有兴趣,自穿越以来,还没有见识过此界的青楼红馆是何等风采。

以前狗身的时候,去这种地方玩乐,委实极不合适。

现在身体大幅淬炼,褪去金毛,且塑形整容,虽然看上去年纪不大,但也接近成年,若去玩乐倒没什么不妥。

杨秀一直留意着李谦,见李谦向“怜香居”的方向看了数眼,立知李谦生出贼心,当即不满的敲了下李谦的脑袋。

“想去的话就去呀!我又不会拦着你!”

“呵呵……”

李谦哪会信杨秀的气话,着实没想到杨秀盯得这么紧,就看了那么几眼,居然还是被杨秀发现了。

“醉生梦死,虚度光阴,无聊之极,平庸之极,平庸之极……”

杨秀冷哼一声,没好气的又敲了下李谦的脑袋。

“若我没在此地,你定然去的比谁都欢腾!”

“此言有误,大错特错,你却是又冤枉我了。”

李谦虽有些许想法,但确实也只是想法,最多只是好奇的进去见识一番,那些庸脂俗粉绝对是难以入眼的。

“今日,我便让你见识见识,什么叫真正的文采斐然!”

他不着痕迹的转移话题,将可能出现的烟火熄灭在萌芽之中。

尔后便往“听风阁”而去。

杨秀生着闷气,委屈的跟在后面,心里大骂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,嘴上一套,心里一套……

“听风阁”内部装潢、布局、摆设,颇为雅致,一股浓郁的书香气息扑面而来,立身此处未久,仿佛整个人已受到强烈的熏陶,自身情操与文采皆大幅增长。

环境氛围,确实在许多时候,都能大为影响人的性情等品质。

其中“孟母三迁”的故事,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

在不同的环境生活,性格必然会不同。好的环境造就好人,坏的环境会把人带坏。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,便是如此。

李谦对此颇有感触,前世父母为了给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,数次调动工作,其中良苦用心,年少时并不理解,只认为每次与朋友分别都很不舍,怪父母一点也不尊重自己的意见。

待到考上重点大学,经历现实社会的洗练,才终于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。

本以为在事业有成后,终于有能力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,让父母得以无需劳累,安享晚年。

却没想到蹲个厕所的功夫竟然也能穿越异界,初时委实恨到发狂,悲伤欲绝,无奈至极。

但既然能穿越,也定有返回的希望。

此界也许是前世的平行世界,待到能力足够,足以自由穿越各界,便要寻找返回地球之路。

届时不知父母是否健在?

李谦长叹一声,已无甚心情在吟诗作赋。

他这忽然的哀愁,令杨秀很是摸不着头脑,还以为是自己说话太过分的缘故。

可杨秀却是拉不下脸道歉,便也沉默不语。

他俩在一楼寻了张空桌坐下,忽然被众人的大声喝彩之声吸引。

本来彬彬有礼,谦让和逊的文人们,因一首出彩的诗词,再难保持矜持,多是发出真诚的赞美之声,也有少数人嫉妒的挑刺拆台。

“好词好词!最后这句回首泪满襟,实为画龙点睛之句,立时便让立意升华多倍,吴兄的才华,当真令人佩服之极!”

“…夜雨泠风…回首泪满襟,如此好词已是数年难得一见,今日诗词魁首,非吴兄莫属!”

“或许是此前请人作好的,吴曦这草包,怎可能作出此等上佳之词。”

“恩,但也可能是侥幸而成,不过以吴曦的底蕴,确实不能令人信服。”

“……”

被众人簇拥着的吴曦,昂首挺胸,意气风发,今日他便是最璀璨的明珠,无比耀眼。

“多谢诸位抬爱,吴某也是厚积薄发,若无平日里苦心研读诗书经意,绝不可能作出这等足以流芳百世的诗词。”

“所以,诸位切莫过于羡慕吴某,需得从日常做起,切勿好高骛远,踏踏实实研读诗书经意才是正理,或许日后也有希望作出这等上佳之词。”

“今日诗词魁首虽已必然是吴某的囊中之物,但诸位也无需太过心灰意冷,诸位的酒水便由吴某结账,可敞开大喝,一醉方休,哈哈哈哈……”

吴曦此番话,便是与他关系亲近之人,亦是听了极为不爽,只是不敢在脸上表露出来。

更别说早已看他不顺眼之人,更是恨不得扇他几个响亮的耳光,好让他清醒清醒,知晓得意忘形是会招来祸事的。

不过虽有多人是如此想法,奈何吴曦却是四大家族之一,吴家的嫡系子弟,便使得多人有心无胆。

但他们是拿吴曦没辙,却可以避而不闻。

过不多时,一楼几乎人去楼空。

只剩下三三两两零散之人,其中大多是攀附吴曦身份地位的谄媚小人。

吴曦见观众几乎走光,他倒也不甚在意,得意劲仍未消退多少,但凡见着一个陌生人,便显摆自己的好词,好似不通告全世界,日后便难以入眠似的,其兴奋得意之色,令在场众人,皆是啼笑皆非。

“这位小兄弟,你可识得好词?”

李谦见吴曦炫耀一圈后,跑他这来得瑟,着实有些无语,根本不想搭理吴曦,免得吴曦顺杆子往上爬,膈应自己一脸。

但杨秀性子直接,看不顺眼便一点也不会压在心底,不说出来浑身难受。

“一首烂词,也不知道从哪里偷来的,至于没完没了的恶心人吗?真是文盲得道,不知自己几斤几两。”

未等脸色难看的吴曦开口,他身旁的狗腿子便邀功似的大骂起来。

“你这不男不女的阴人,懂什么是诗?什么是词吗?不懂就别乱说话!”

“吴兄这词可谓百年难得一出,足以流芳百世,又岂是你这等凡夫俗子能欣赏的。”

“也就是吴兄出身世家大族,方才有如此底蕴,常人别说作出此词,便是见也难得一见。”

“……”

杨秀被这几个狗腿子噼里啪啦一通谩骂讥讽,气得浑身发抖,奈何寡不敌众,更可气的是,李谦竟然无动于衷,且还笑了起来。

真让她恨得牙痒痒,待到事后,定要好好的收拾一番李谦。

“你们以为老娘是好欺负的吗?”

她的性格向来是说不过便打,当即便要几巴掌将几个狗腿子呼倒在地,让他们知晓自己的厉害。

李谦好笑的摇摇头,起身及时阻止正要“大开杀戒”的杨秀,示意她冷静,此事必然给她一个满意的结果。

“这位是,吴兄对吧?”

“很抱歉,我朋友说得有些过了,吴兄此词确实是上佳之词,并无过度吹嘘,夸大其实。”

他这番话说完,杨秀鼓着脸,更加生气,怒瞪着李谦,眼中火光四射。

吴曦的狗腿子们满意的点点头,不同于出言不逊的杨秀,觉得李谦是个明白人。

“小兄弟看来也是饱读诗书之人。”

“恩,若非熟读经史诗经,绝不能欣赏吴兄此词的绝妙之处。”

“好词更需明白人,小兄弟也是个妙人啊!”

“……”

李谦突然被他们的话语戳中笑点,忍不住“噗哧”一笑,委实没想到他们为了讨好吴曦,居然可以如此的不要脸。

凭良心说,吴曦这首词确实不错,但绝对当不起流芳百世之誉。

既然他们如此盲目不醒,夜郎自大,李谦觉得自己有必要让他们知晓一下,什么才是真正的足以流芳百世的好词。

这也是为了给杨秀出气。

否则今日若不能给杨秀一个满意的结果,事后杨秀定然要给他一个不满意的结果。

李谦心念转动间,已有应对之词。

想到此界与前世古代有许多相似之处,便不宜借用前世古代的诗词。

所以只能从近代入手。

近代可选之作亦是极多,其中顶尖之作,便是放到前世唐宋时期,与无数诗词大家比较,亦是不逞多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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